另外,从治安管理处罚的角度看,刘亮也表示,付某伟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了他人人格,此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公安部门依法可以拘留5日或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并处罚款500元。
刘亮建议,如果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付某伟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付某伟认为主审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财物或其他违纪行为,也可以向法院纪委提出控告。
(原题为《不服判决给法官烧花圈被拘 民间经济纠纷案败诉后,公然侮辱主审法官,益阳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
(原标题:湖南益阳男子败诉后不服判决在法院外给法官烧花圈,被拘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