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为何必须家属签字的问题,院方认为,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此外,该医院认为,产妇系成年人且无精神病史,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即使在待产室内医院也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一般产妇顺产产程长达数小时,中途多数会起身在分娩中心外与家属谈话或散步助产;事发时待产室内共有5名产妇,当班助产士在产房接新生儿,二线助产士在待产室内巡查各产妇产程进展;该产妇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与家属沟通,因此其最后一次走出待产室时,助产士未料到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对面的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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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知情同意书提前10多个小时签的字
对于医院的说法,产妇的丈夫延壮壮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网络上传出的《产妇知情同意书》上,两行签字分别是8月30日产妇马某刚住院时,以及8月31日上午产妇进入产房之前签的。
“刚住院的时候,医院给产妇作了检查,说胎儿比较大,顺产可能会比较困难,问我们是选择顺产还是剖腹产。当时,我们的提议是能顺产就顺产,不能顺产就改为剖腹产。”延壮壮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他还担心,如果选择顺产,中途如果顺产有难度,还能否改剖腹产,因此,他特意询问了医生,“医生说,可以改。”
延壮壮表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优先选择顺产,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下第一行字,“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8月31日上午8点左右,产妇马某向延壮壮提出,肚子很疼。“等医生来了之后,我告知医生产妇肚子疼,并再次确认,如果顺产不顺利能够改为剖腹产,所以还是优先选择顺产。”延壮壮表示,此时他才签下《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第二行字,“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
对于院方指出的,医院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延壮壮否认。他告诉新京报记者,8月31日下午约6点,产妇出来说疼得厉害,主张剖腹产,“我说,实在不行就剖腹产吧。但是,医生说要再检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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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坠楼前2小时给丈夫发短信无异常
延壮壮告诉新京报记者,在产妇进产房到下午6点之前,他曾与产妇有过几次电话联系和发短信,当时并没有感觉到孕妇情绪和身体状态有异常。“第一次大概是上午11点,在电话里她跟我说要吃水果,我就给她买了水果;第二次大概是下四点,她说要吃巧克力和红牛,我又去给她买了。”但是,两次给产妇马某送吃的,他都无法进入产房,只能委托医护人员送进去。
据当地媒体报道,事发后,孕妇马某的待产床旁柜上巧克力、苹果等食物原封不动放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