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廖劲松介绍,“五行币”传销由宋密秋在2016年底启动,按照“Y、S、M”三个级别的模式来发展会员。其中Y级会员入会费是500元,S级会员入会费是2500元,M级会员入会费是5000元,主推M级会员,以双轨制方式发展会员,“拉人头”入会。
根据“五行币”传销宣传,会员发展下线主要有两项收益。一是现金收益,每发展1名会员,可以获得入会费10%的直推奖;发展200名会员的团队可获15万元“宝马奖”。此外,还有静态增值、对碰奖等带来的虚拟货币增值收益。
廖劲松指出,为规避法律责任,“五行币”传销在实际推广过程中是打着“销售五行金币”的幌子,企图营造“售卖”金币的假象,但其“拉人头”、按顺序组成层级、通过“宝马奖”隐蔽层层返利等特征,决定了其传销本质。
对此,“五行币”系列涉嫌传销案的首犯宋密秋表示:“主要的目的是给人一种错觉,认为我们是卖金币的。同样也是规避公安机关的打击,长期以这种方式拉人头获利。其实我们还是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在搞传销活动。”
就“五行币”宣传中提到的通过“五进五出”复投模式,投资5000元能得到400万左右的获利,宋密秋直言:“这其实是一个理论数据,实际操作是根本不可能的。”
打着“爱国”的幌子吸引大众
“五行币”传销并不是宋密秋组织领导的第一个传销活动,而是他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不断更换名目后策划的多种传销项目中最新的一个项目。从2012年的“云数贸”开始,宋密秋在境内外组织或授意他人设立多个传销名目,并始终打着“爱国”的幌子吸引大众。
廖劲松介绍,宋密秋2012年开始组织“云数贸”传销活动,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不同数额的费用,成为个人认证商户、企业认证商户或联盟认证商户,根据参加者发展下线人员数量情况支付返利和奖金。
2012年以来,天津、河北、内蒙古、湖南等多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云数贸”及其相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湖南、广西、重庆等地多人因“云数贸”案获刑。
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宋密秋于2013年偷渡出境,后在马来西亚、泰国等地继续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打着“爱国、慈善、高额回报”等幌子,引诱国内众多人员参与。今年6月6日,公安部工作组将其从印尼缉捕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