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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遗址侧方遭人为挖土 系附近村民修院落取土

2017-08-26 04:17:01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为了加强对长城的保护,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长城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长城上从事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刻画、涂污等行为,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造成损坏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8月23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安边镇政府,镇长孙希宏称,惠楼长城遗址确属安边镇境内,他们核实情况后,只能将情况汇报给文物保护部门。

定边县文物事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范爱春表示,他们日前并未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将会安排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同时会将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长城遗址保护是由文物事业管理办公室和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两个单位管理,情况核实后我们将第一时间给予回复。”

8月24日上午,据范爱春介绍,执法人员已展开调查,确定当地村民崔某为填补自家院落在此取土。“我们会将调查情况汇报给领导,对破坏部分进行修复,同时将会按照长城保护条例的相关政策对破坏者进行处罚。”

“长城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单体线性文化遗产,绝大部分处在野外,不可能像其他文物那样收藏起来,对它的保护,单靠文物部门是不行的。”一位长期从事文物管理的工作人员称,保护长城遗址和广大市民的保护意识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这种意识。

(责任编辑:任冲 CN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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