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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副总工张曙光死缓减无期 死缓两年期满

2017-08-15 08:36:38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原铁道部部长也已获减刑

此前,张曙光的上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也已获得减刑。2013年7月,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5年11月,北京高院发布减刑公示,称刑罚执行机关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

监狱在减刑建议书中称,自交付执行以来,刘志军没有故意犯罪,能够主动认罪服法,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正确认识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积极发挥自身社会价值,撰写的警示价值文章《我对所犯罪行的反思与剖析》被监狱评为二等奖;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按时完成思想汇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能够力所能及地参加劳动改造,认真完成劳动任务,按规定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因服刑改造表现较好,刘志军2014年度获监狱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责任编辑:孙鑫鑫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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