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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组建廉租房指标"传销"组织 两年骗钱140万(2)

2017-08-14 07:37:03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诈骗140万判14年8个月

“我们什么时候能拿到房子?”面对众多购房者的质疑,王利梅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甚至伪造了海口市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的印章与材料。

“王利梅给了我一张填写申请廉租房的表格,后来又给了我一张印有海口市美兰区廉租房保障核准通知书字样的凭据给我,再后来她把这张凭据收回去了,换了一张印有租户联字样的凭证和房子钥匙,但是她让我等领导通知才能入住。”程玲说。正是凭借各种谎言,王利梅让众多受骗者深陷其中而不自知。

然而,谎言终究不能长久,真相总会水落石出。2015年上半年,陆续有受害人向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报案,同年5月5日,王利梅在海口市秀英区一饭店被公安机关抓获,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美兰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利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认识海口市房管局的相关领导,可以帮忙购买海口市美兰区新苑小区、民安小区等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通过伪造海口市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的相关资料等方式,先后诈骗陈英、林娜、程玲等人人民币140余万元,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

近日,美兰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王利梅有期徒刑十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检察官提醒:

美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廉租房是由政府建设,向生活贫困,或符合廉租房政策规定的特定人群提供的房子。申请廉租房需满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条件。申请人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廉租房有严格的规定,市民切不可轻信他人,以防财物被骗。

(责任编辑:曲格林 CN064)
关键词:廉租房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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