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一些传销组织假借“互联网+”“大众创业”“一带一路”旗号,把一些重要人物活动报道嫁接到传销宣传中,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骗钱。某传销组织主要头目仅有小学文化,却能把传销活动说成符合国家“互联网+”战略的重大项目。还有新型传销借助互联网工具,打破地域和亲友关系限制,传播更快更广。
“互联网+”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传销出现除了一些参与者赚大钱心切,还跟当下缺乏较好的理财渠道有关,P2P、互联网金融问题多,股市低迷,投资者比较迷茫。一些传销打着高科技、互联网、国家扶持等概念,很容易迷惑一些缺乏社会经验和判别能力,又急于赚大钱改变生活面貌的群体。
近年来,传销借力互联网发展成为互联网传销,打着所谓“购物返利”、“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在组织上更加封闭,在交易上更加隐蔽,在手段上更加恶劣,越来越体现出高智商化的特点。针对严峻的网络传销形式,国家工商总局在2016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和查处网络传销组织。
赚钱模式的核心是“拉人头”
执法过程面临诸多尴尬
传销到底怎么赚钱?据业内人士介绍,传销往往以卖东西为幌子,有的是净水器、有的是按摩椅、有的是治疗仪、有的是保健品、有的是化妆品……,也有不卖产品的,卖的是理想与信念。
传销的奖金分配制度通常为,A发展一个下线拿多少钱,A的下线B发展一个下线A拿多少钱,下线越多,A获得的收益越高。还有的类型是: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等级别,最底层的会员为上面几个层级的人创造着收益,层级越高获益越高。另外,还有一商法、二商法、三商法等等。
一位曾经到广西搞过传销的人士给华商记者介绍说,不管怎么说,不管传销结构多么复杂或新颖,传销归根结底就是拉人头、卖东西,绝大多数人都不赚钱,只有极少数顶层的人能赚到钱,归根结底是“博傻的游戏”。
近期全国都在打击传销,打击传销的操作难点有哪些?
一位警方人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公安部门打击涉及犯罪行为的传销活动,例如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但如果传销成员均称是自愿参加,即活动中没有受害人举报、指证,那么公安机关只能将案件交给工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