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户籍新政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实行居住就业落户,将过去仅限于购买商品住宅且达到一定面积或纳税达到一定金额才能落户,调整为:只要在市区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即可申请落户,在济长期居住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将由准市民转为新市民。
同时实现了“两个放宽”:放宽人才落户条件,此前仅本科学学士学位或工人技师聘用满3年才可落户,现放宽至具有初级职称、高级职业资格、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只要符合迁入条件,均可办理落户,使更多的就业创业人员户口问题得到解决,以此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此次落户新政重大突破是有序放开了租赁住房落户,除优化落户区域外,凡符合迁入条件,在其他城区、镇区(含街道)居住就业及创业人员,可在经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处落户。
设立人才集体户济莱协作区实施同城化政策
此次户籍新政,服务省城社会经济发展,对标“四个中心”目标任务,强化“三个服务”,充分释放户籍改革能量。在全面降低人才落户标准的同时,强化引才、育才、用才落户服务措施,对在济无稳定住所、单位无集体户的各类人才,可分别在市、区、县人才集体户落户;与此同时,调整高校录取新生落户政策,自今年起驻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外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服务企业发展,实施引进项目落户政策。在济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企业、现代服务企业职工,经市政府同意,其员工可整建制在济落户。服务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进一步深化了济莱协作区户口迁移同城化政策。
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户籍制改革户口迁移政策的顺利落地实施,除公安部明确规定由市级公安机关核准事项外,其他所有落户核准均下放到分局、派出所。同时,简化手续,对落户手续力求简单明了,能够通过系统查询或个人声明可办理的不再要求出具证明。共取消相关证明材料5类13样,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了办结时限。(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