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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致亡全楼96户被诉 证据全被原告律师驳回

2017-07-30 00:49:4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等到大约一两天警方解除警戒后,他们进到了小区单元楼,发现在10层以上的楼层里,多个单元楼的公共区域,朝外窗户的楼道内有不少红砖头、垃圾以及废弃物,都有掉落的可能。

事发楼栋为小区28号楼,楼下是一排门面房,楼上住人。出事地点是该楼一单元门前,除去一楼以外有32层,共96户居民。

由于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属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由于开发商还有三套房子没有交付,且认为物业管理有漏洞,死者家属将整栋大楼,除一楼外,所有的住户、物业公司以及小区开发商告上法庭。

据死者儿子说,第一天的庭审中,176位被告并未全部到场,有一些提前提交了证据,到场的多数被告情绪还好,可能也都比较同情他们的遭遇,但也有几位情绪较激动,说的话比较刻薄,让他接受不了。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96户被诉 证据全被原告律师驳回

原告律师称176名被告无婴儿和无行为能力人

开庭第一天,代理此案的李律师告诉记者,开始的庭审主要是质证的环节,原告的举证已经完毕,由于被告人数众多,证据量大,还未完全结束。且由于人数众多争议较大,案件并不能得到宣判结果,具体要看法院的审理情况。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这一规定,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责任。因此他们将96户176人全部告上法庭。

李律师解释说,这些被告人都是业主,根据规则,无论是刚出生的婴儿还是瘫痪在床的无行为能力人,只要是产权人都算在内。不过他们起诉前进行了调查,这176人中,没有婴儿和无行为能力人。

《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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