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17时左右,被告人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朱爱军告诉记者,按照案发时间顺序,白银中院审理了检方起诉的11起犯罪事实中的7起,“高承勇在庭审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
家属声音
母亲遇害时自己年仅八岁
第4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属王云(化名)参加完庭审后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审了一个多小时,被告人高承勇在法庭上讲述犯罪过程的时候心平气和,好像犯罪是理所应当的一样,毫无悔意。
王云告诉记者,他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才八岁,事发三个多月后他才知道母亲遇害,“高承勇说找我爸,我妈就让他进门了,我妈还给我爸打了传呼,高承勇怕事情败露,就下手了。”
公开报道显示,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许,高承勇尾随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邓某进入其家中,并将其杀害。
据受害人家属介绍,此次审理,法院将11起案件分开,每起案件都将单独审理。
一位受害人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代理的案件受害人家属提出民事赔偿57万余元,其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家不一样,有家属提出赔偿金100多万。”
此前,记者曾联系到被害人之一崔金萍的弟弟崔向平,他说:“其实也没有提什么要求,只是希望抓紧(把高承勇)绳之以法,赔偿这块儿他没有资产,也没办法赔偿。”
崔向平说,经济赔偿提出来只是个姿态,赔多少钱都不能弥补对家人的伤害,也挽回不了姐姐的生命。
案件回顾
追凶28年小卖部内找到嫌犯
据警方侦查,从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肃、内蒙古两省区共杀害11名女性,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这些案件中,嫌疑人专挑年轻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不仅强奸、杀害女性,还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体组织等,被害人年龄最小的年仅8岁。
2001年,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2004年,白银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详细案情,并悬赏20万元,希望能够取得线索,但一直未获突破性进展。
2016年3月,甘肃省公安厅重启侦查工作,8月26日,办案民警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犯罪嫌疑人高承勇控制。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