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人应被处以行拘、罚款
张起淮表示,该事件的严重性表现在,当事人要通过安检口、登机口及舱门口等多重安检和检票程序才能登机,而逃票人在具有监控和专业人员检查等多层保障的登机程序中依然能够成功逃票并登机,说明该逃票行为是故意的,且程度非常严重。如果逃票的是儿童,那么家长作为监护人便需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人应该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500-1000元。
机场安检、检票人员存在疏忽应承担渎职责任
张起淮向记者表示,另一方面,该事件的发生同时证明了机场安检人员、检票人员工作上的疏忽和漏洞,而安检和检票程序对保障民航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出现这样的大意和疏忽万万不该,“现在他幸好只是逃票,如果是一个犯罪分子,是不是这个影响就太大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渎职责任。”
航空公司可向逃票责任人和机场要求赔偿
此外,针对于乘客如何追责和要求赔偿的问题,张起淮表示,虽然该事件应由机场承担主要责任,但依照惯例,乘客购买了航空公司的机票,就可以按照航班延误的标准先向航空公司进行索赔。由于航空公司是付费向机场购买服务的,故航空公司在向乘客作出赔偿后,可向违法违规逃票的责任人和机场方面主张权利,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