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处罚
★2016年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直播服务,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有关规定。
★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强力措施,且明确提出直播平台“双资质”要求。
★2016年12月12日,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网络表演单位、表演者和表演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定。
★2017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关停了“红杏直播”“蜜桃秀”等18家传播色情淫秽内容的直播企业。
★2017年5月,文化部处罚了“一直播”“在直播”等10家纵容主播传播非法内容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