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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暗访牙签弩原产地:已经停产 升级为钢珠弩(3)

2017-06-29 09:08:32  深读    参与评论()人

“啪!”,钢珠弹击中酒瓶后,又反弹回来。此时,白酒瓶瓶体被击出一个雪花状痕迹,同时有一条约7厘米左右长的裂缝,酒已经渗出来。在射击易拉罐时,罐体被钢珠打出了6平方厘米的凹痕,凹痕中间钢珠留下白点清晰可见。

实验结果威力堪比牙签弩小学生玩危险性高

通过此次实验,记者发现,“迷你豹”发射的钢珠弹自身较重、较牙签硬,击发后的杀伤力并不比牙签弩小。在实验中,9张作业本纸都被钢珠击穿,二锅头酒瓶被打出裂痕,易拉罐留下一个小坑。

另外,记者试图用迷你豹射击猪肉,射击肉质时,钢珠碰到肉后被弹出,但肉表面留下一个小坑;射击猪肉皮里,钢珠亦被弹出,肉皮上无明显痕迹。

同时,法晚记者注意到,此款“迷你豹”,虽然有“瞄准”系统,但“子弹”打出去精准度依然较差,由于扣下扳机时两手容易颤抖,钢珠不易被打到预先瞄准的位置。

在实验的过程中,尽管射击距离均为1米,但是由于瞄准问题,钢珠数次击中其他坚硬处,并反弹打到记者身上,每次都会有刺痛感。

律师说法迷你豹钢珠弩应属国家管制范围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弹射玩具实行国家强制性认证制度,包装或标志上必须有“CCC”认证标志;此外,任何玩具都必须标明生产厂家、商品合格证、使用年龄范围以及“安全警示语”。《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中明确了通用安全和不允许可能对儿童造成任何伤害的硬性要求。

一名玩具行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牙签弩”如归属于弹射玩具,显然不符合GB6675-2标准要求:弹射玩具硬质弹射物的端部的半径应不小于2mm;弹射物动能超过0.08J时,弹射物应有用弹性材料制成的保护端部;被弹射机构发生的弹射物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或锐利尖端;弹射机构在未经改装的情况下,不应能发射其他任何可能有潜在危险的弹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其中,“弩”也在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范畴内。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表示,“牙签弩”是否是管制器具、是否在管制范畴,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他看来,“牙签弩”有一定杀伤力,特别是打钢珠的“迷你豹”,应属于国家管制范围。公安机关完全可依法将非法制造、销售、运输、持有的弩予以收缴,并对相关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任律师称,对于“牙签弩”式玩具,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违法销售“牙签弩”线索收集,对网上销售线索,要一律追查源头,查明购买流向,及时铲除线下生产、销售窝点。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关键词:牙签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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