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毒行为的,不得以此为由开除学籍。此举措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也不被大多家长接受。戴女士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对于这一条,戴女士坦言:不能接受。“毒品是多可怕的东西,如果我的孩子所在班级有同学吸毒,我怎么可能放心让他去上学?”戴女士说,但在校学生终究需要保护,她支持学校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通知吸毒学生家长,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帮教,督促戒毒。
记者查阅了省外多地禁毒条例,发现在校学生禁毒方面,大多只规定学校应开展相应禁毒宣传教育,并不涉及学校是否能以吸毒为由开除学生。相比之下,云南此次征求意见的禁毒条例较为“特殊”。
“云南这一做法是值得肯定的。”申蓉说,当一个孩子犯错误时不否定他、不戴有色眼镜看他、给他一次机会,会比严处给予他的帮助更大。申蓉认为,如果学生因为吸毒而被开除学籍,他的身份就不再是需要保护的孩子,而是一个社会人,加上吸毒缺乏了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管教和帮助,往往就会造成二次感染,会把他推向犯罪的深渊。
西山区法院入额法官周玉波认为,未成年人需要得到社会的帮助与关爱,因为他们的无知沾染上毒品,这个行为也是可控的,只要社会、学校、老师、家长,给予关心、帮助,便可以帮助他们戒掉毒瘾回归正常生活。如果仅仅因为他们的无知,或是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便将他们推向社会,这对他们是打击、是放弃。对未成年人来说,这样的措施非但帮助不了他们,反而会把他们往犯罪的道路上越推越远,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只会更加严重。“如果学生都被学校抛弃了,那他们只能走入社会。”周玉波说。
建议
给吸毒孩子更多引导和接纳
无论是吸毒还是贩毒,毒魔肆虐带来的恶果都是可怕的。
一些孩子的人生因毒品而改变。有的孩子吸毒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朋友上大学,自己从此与梦想绝缘;有的孩子因毒品被父母拒之门外,失去了家庭的爱与保护;有的孩子因毒品失去自由,身陷囹圄。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建议,在预防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方面,建议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贩运毒品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时,加强延伸侦查,揪出幕后“黑手”。法院审判时则应对此类人员加重刑罚。对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打击与教育并重。
“如果学生染上毒品,学校、家长、社会更应该给他们正确的引导,而不是放弃他们。”申蓉说,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帮教,督促吸毒学生戒毒的同时,学校和相关部门还应该引导这些学生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他们改正后,要鼓励他们更好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涉毒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正确的引导缺一不可。”周玉波建议,治理未成年人吸毒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相关场所的管理。如校园周边网吧、KTV、迪厅等娱乐场所,相关部门应主动介入,加强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