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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痒!男子跟初恋复合 为争房产把妻女赶出家(6)

2017-06-26 07:18:20  现代快报    参与评论()人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吕厚虎律师表示,大家当初签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陈先生如约履行了协议。目前房产已经在陈先生的儿子名下,房产已经与陈先生的弟弟无关。至于陈先生弟弟所说老母亲的40多万元,这完全看老母亲本人的意愿,陈先生弟弟无权主张。

离婚了却遭遇房产分割难,咋办?

上午11点多,市民刘阿姨匆匆赶到活动现场,不过她是帮朋友前来咨询的。刘阿姨说,自己有一个好朋友赵女士,很多年前嫁到了兰州,在当地结婚生子。

眼看孩子大了,赵女士因感情问题和丈夫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共有的一套房产两人一人一半,孩子归赵女士抚养,男方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离婚后,赵女士就带着孩子回了南京。不过,尽管当初双方约定房产一人一半,可实际上,房子一直由前夫居住。“他们离婚很多年了,房产协议虽然有分割,但实际上她住不上房子,也拿不到钱,男方不给钱也不同意卖房子,想咨询一下现在该怎么办?”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吕厚虎律师表示,既然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且约定房产一人一半,赵女士在对方没有履行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要求法院对房子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所得款一人一半。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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