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李龙心头积压多日的怨气一股脑儿爆发了出来,他用双手掐住费英的喉咙,死死将她摁在了床上,在费英嘴角流血身体不再挣扎后,李龙才放开了双手。随后李龙一不做二不休又顺手拿起一条灰色的休闲裤,用裤腿紧紧缠绕在费英颈部,导致其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随后,李龙将费英的尸体藏到了床底,然后仓皇离去。
2016年10月19日零时许,侦查人员在青浦区徐泾镇关联村某号抓获了正准备去投案的李龙。
裤管绕颈是怕她醒来!
2017年3月2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龙提起公诉。
昨天上午,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10时许,李龙在法警的看押下走上了法庭,旁听席上李龙的家人情绪变得格外激动。
“你当时在掐住费英喉咙的时候心里是怎样想的?”面对公诉人的提问,李龙显得很平静,“我当时就是心里不爽,就是想掐死她!”而当公诉人问到案发时费英身体已经不再挣扎,为何还要用休闲裤的裤腿缠绕她时,李龙说,“我当时是怕她醒过来。”
法庭上,李龙还坦言,那天杀了费英之后,自己生无可恋,要不是家人劝阻,早已经自杀。
公诉机关认为,李龙在主观上具有杀害费英的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双手掐颈、裤管绕颈的行为,最终导致了费英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龙在作案后在家属的规劝下已准备去投案自首,在行为前被民警抓获,其间没有拘捕、逃逸等情节,符合自首情节。
李龙的辩护人认为,李龙是在畸形的恋爱关系得不到回报之后一时的激情犯罪,主观恶性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杀人案,同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到案后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建议从轻处罚。
在法庭最后辩论阶段,李龙显得格外后悔,“我现在很后悔,对不起我的孩子,对不起父母……”
法庭当庭未作出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