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变造金融票证罪
被判处罚金两万元
再次想起这两张存单是在4月26日,当天,雷蕾准备去前夫那里看孩子,想给孩子买点东西、再给点钱,于是,就拿着两张存单到银行柜台,准备把里面的800元取出来。她本以为,银行工作人员把存单账号输入电脑后,就能看到里面的真实存款金额,然后就会把钱直接取给她,所以,就只顾着玩手机,没有多解释。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不等取到钱,就被民警当场抓获。
归案后,雷蕾懊悔不已,她交代,自己之所以涂改存单,完全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当时就是为了显摆,所以才想把存单上的钱改多点,然后发在朋友圈里。”
近日,宝应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雷蕾以真实的银行存单为基础,采取涂改的方式改变户名、存款金额等内容,其行为已构成变造金融票证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等,雷蕾被宝应县法院判处罚金两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