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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身份证丢失被冒用 总被找上门催债(2)

2017-06-16 06:11:42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5月10日,小张拿到新补办的身份证,到农业银行查询,发现名下除了自己办的两张卡外,还有一张他不知道的卡,他打印了银行流水:“这张就应该是冒名者办的,问题是银行在开新卡时就不核实办卡人的信息吗?”

6月13日,在小张出示农行交易明细清单上,华商报记者看到,该卡共有三笔进账——3月24日转入的6400元,当天就通过支付宝分两笔转出;3月25日转入的5280元,随后便通过支付宝转出4800元;3月27日的4900元,也是当天进账当天就转出……账单中的支付宝名字显示也是小张的名字。大家分析,冒名者还用小张的身份证办了手机卡,用手机实名注册了支付宝……

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长安区支行大厅里,工作人员调取了当时开这张卡的资料,并调取了当时开卡人所留下的照片,很模糊,轮廓与小张有几分相似。工作人员说,当时就是她帮忙指导此人办卡的,通过自助开卡机进行的,“里面有人脸识别功能,这机器会自动识别办卡人与证件上照片的比对,机器都通过了才办出的新卡。”工作人员表示,“除了机器,银行办卡也就只能依靠人去观察了,但他们看上去确实很像。”

讨债者:

从照片看二人“确实很像”

不仅是小张在学校被催债,连他位于旬邑县的老家也被催债公司找上了门。

“6月13日,我爸打来电话说,邻居给他打电话说,有一辆面包车找到我家,看家里没人,就打听我爸的电话,说是买的什么保险到期了来续保的。但因为没找到人,就开始在村里四处张贴写有我名字的单子,说我不还钱、说我父母赖账……”小张的家人将张贴的单子转发来,华商报记者看到,同样是一名男子手拿一张借款合同照片,下面写着“小张欠钱不还、父母赖账,身为学子……不懂法律……”

小张所在学校的老师说,学生丢身份证后银行把关不严,给办了银行卡;放贷公司把关不严,给放了贷。他们上当了应该是他们去报警,而不是来找学生的事。但催债公司就是不报警,一味地找学生,而且放贷公司委托不同的催款公司来催款,对学生是一种骚扰,也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月1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第一次上门催债的一名男子,该男子说,小张在他们那里借贷6000元,其中720元是资金管理费,打到卡上就是5280元,分了12期,每期还620元,但一直没还,所以去催债了。该男子还说,催债不会对孩子造成人身伤害,但总得弄明白,这钱是谁贷的,如果真的不是他贷的,协商不成,还可以走法律程序。但他又表示,从照片上来看,二人确实很像。他同时表示,他们没有去过小张的老家,应该是小张名下还有向别的贷款平台借的贷款,也是被催债的。

律师观点:

信息被冒用

小张没有还款义务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永进律师说,他人冒用大学生小张的名义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对小张没有法律约束力,小张没有还款的法律义务;应当承担还款义务的人是冒用小张名义的人。

在这个案件当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冒用小张名义的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银行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小张作为受害人也可以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寻找冒用小张名义借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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