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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规范”近期试行遇家暴终止“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不能滥发,但发多少合适?”蒋新儒说,经过3个月的实践,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离婚案件冷静期的操作规范》,近期将试行。该规范初步明确了离婚冷静期的启动程序、操作流程。根据该规范,对案件审理中有证据显示双方当事人感情可能尚未完全破裂、属于冲动性离婚的,法院可启动离婚冷静期程序;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没有分歧,但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或一方仍期望继续婚姻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均可申请法院启动;对离婚后可能存在子女抚养、老年人赡养等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家事调查委员会、妇联、基层组织、子女所在学校与个人均可建议法院启动。蒋新儒说,对于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操作规范确定为1至3个月,其间法院或妇联、基层组织等第三方都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等修复当事人情感。根据该规范,如冷静期内,当事双方出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法院跟踪发现、当事人申请或第三方组织建议后,法院可终止离婚冷静期。(记者田雪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