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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抡锤砸妻称只想吓唬她 检察官看监控发现证据(2)

2017-06-09 14:21:04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1月9日,常州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常州市检察院指派李明春承接此案,代表检察机关出庭发表意见。李明春接手该案后,直觉告诉她:这是一起棘手的案件。在讨论案件过程中,有人认为邵东不构成犯罪。理由是邵东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不明显,应定性为故意伤害,客观行为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未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故而应无罪释放。可邵东购买铁锤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他究竟是想杀人还是砸店?显然,此案的焦点在于辨明被告人的犯罪意图,但要证明一个人的主观故意绝非易事。

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李明春,很多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案件中,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意图并没有明确认识,必须通过其主观供述和客观行为两者结合才能区分。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锤子妻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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