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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杀未遂刺死无辜路人 司法鉴定无精神疾病(2)

2017-06-08 11:16:24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与此同时,董某刚刚吃过晚饭,他溜达到家附近的胡同里打电话,这时心情糟糕的郭某也恰巧走到附近,看着眼前的陌生人,郭某抽出裤兜里的刀,不由分说就朝着对方脖子扎了下去。至于为何会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行凶,郭某在法庭上只是反复说当时脑袋“蒙”了。

行凶后,郭某看着倒在血泊中的陌生人,并未加以施救,也没打急救电话,而是先把凶器丢到了公厕,擦掉身上的血迹,后又跑到一家网吧上网去了。路人发现躺在路边的董某后急忙报警,随后民警在网吧将郭某抓获。

分析性格脾气暴躁但无精神疾病

对于郭某的行为,公安机关还对其进行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经专业机构分析,郭某呈现性格内向,脾气暴躁,心胸狭窄,自尊心和报复心强的性格特征,致使他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出现偏差认知,但郭某言语有条理,与人交流较为顺畅。因此,鉴定结论为郭某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个素不相识、没有任何恩怨的人,案发起因只是因为与家人产生矛盾,产生厌世情绪。平心而论,人的一辈子怎么可能一帆风顺,不能面对挫折,采取极端态度和做法只能显露出被告人内心的虚弱。”公诉人对郭某说道。“我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最后陈述时郭某表示。此案法庭未当庭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黄晓宇/文

郝笑天/摄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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