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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支书借款150万购买别墅 7年后案发“秒还”(2)

2017-06-05 07:22:3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而翟金凤在这个项目上对其公司的支持和帮助不少,各项审批手续推进得都比较快,村里的拆迁工作在翟金凤的推动下也进行得很顺利。因此,当翟金凤2008年初给其打电话说要借150万元时,虽然戴某意识到翟金凤有可能不还这笔钱,但考虑到双方之前的合作及翟金凤提供的各项帮助,戴某还是从公司批出了这笔钱。

被人举报后立刻还借款

庭审中,翟金凤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辩称她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谋取利益,在第一起事实中的150万元是她向戴某借的钱,不是索贿款。翟金凤称,2008年,她一个姓陆的朋友因做一个工程项目向她借150万元。由于她没有这么多钱,就找到和自己有业务关系的戴某借钱。

一周后,戴某通过一名公司员工把钱转到了翟金凤的银行卡上,她还在一份打印好的“借款申请”上签了字。但该公司员工表示,他让翟金凤签这份借据,只是为了给自己做个证明,而借据单位负责人戴某和公司财务均不知此事。

翟金凤供述称,自己刚开始借钱时确实是为了给朋友做工程,但后来朋友又不用这笔钱了,她就用这150万元购买了香山附近的一套别墅,后该别墅被翟金凤夫妇以900余万元的价格出售。售房款被其用来购买房产、基金理财等家庭开销。

翟金凤承认自己其实能够随时偿还这150万元,但一直没有主动提及还钱的事,对方也没找她要过。而当翟金凤被人举报后,她的丈夫第一时间找到戴某,将这150万元悉数偿还。

业务单位帮忙置换奥迪

此外,2014年8月,翟金凤在担任恒有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顾问书记期间,利用其对该公司位于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浅层地能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具有管理、审核的职务便利,为项目承包方北京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陈某提供工作帮助,非法收受陈某奥迪牌汽车一辆,价值328800元,并以其本人名下价值仅89800元的雅阁牌汽车折价置换。2015年9月24日,两辆涉案汽车被依法查封。

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陈某表示,该项目的工程款约为1.08亿元,翟金凤作为工程出资方恒有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款的支付需要她签字。陈某表示,施工过程中有很多事情需要翟金凤协调,没有翟金凤的协调,工程进展不会那么顺利。而且他所在公司施工时需要自己垫付工程款,因此他急需恒有源公司支付工程款,翟金凤在工程款结算方面也没有拖欠,他对翟金凤也很感谢。因此在2014年上半年,翟金凤在他面前几次提出要换车时,陈某心领神会地“主动”帮她换一辆奥迪A4。陈某表示,翟金凤的雅阁车当时估价8万余元,奥迪A4的车价是28.4万元,加上保险和购置税等各种费用共计32.88万元。买车过程中,翟金凤没有去过4S店,也没有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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