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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起诉滴滴索赔7500万元 包括挖墙脚、侵犯秘密等(2)

2017-05-31 13:55:5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对此,“滴滴”方面也同样提出管辖异议,但被朝阳区法院予以了驳回,“本案系涉嫌虚假宣传而产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相关行为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等信息网络途径实施,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高德软件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朝阳区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属于该法院辖区,故亦裁定驳回了‘滴滴’公司的管辖异议。”

朝阳区法院表示,针对法院8起案件的一审管辖异议裁定,“滴滴”公司以及第三方劳务公司均已提出上诉,相关管辖异议已移送二审法院审理。对于案件的下一步动作,“滴滴”公司以及高德公司公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不便透露更多信息,以法院裁定或判决结果为准,“不管怎么样,还是一切先按照司法程序走。”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桂彬律师告诉记者,高德公司要想获得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胜诉,须举证商业秘密的客观存在、“滴滴”公司侵权行为的存在、实际损失大小、侵权行为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根据过往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观察,高德公司举证难度较高,获得巨额赔偿概率相对较低。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高德起诉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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