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经过调查,海关缉私人员确认了这24支枪型物为刘大蔚所购买,于是将刘大蔚抓捕归案。
本来,刘行中夫妻俩还以为儿子被抓去,也就是罚个款,教育一下,却没想到通过律师一了解,儿子竟然是涉嫌走私武器,还有可能被重判,这一下就让夫妻俩慌了神。
2015年4月,刘大蔚案一审在福建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8月,刘大蔚开始通过Q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经过鉴定,这24支枪型物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因此,刘大蔚的行为已经涉嫌走私武器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刘大蔚父亲刘行中:公诉机关他是一个检察官我听他念,他建议就是十年以上。那我孩子就是十年以上,甚至于到死刑。
刘行中说,听到公诉机关的建议刑期,儿子很气愤,当时儿子的一段话他一直难以忘记。
刘大蔚父亲刘行中:我孩子当时就说,那你们说要判我死刑,那你就用我的枪来打我,如果打死我我就认罪,你打不死我那你就放我回去,行不行。
辩护律师提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而且这批仿真枪构不构成枪支是最重要的问题。辩护律师认为,目前所采用的枪支鉴定标准太低,并不合理。
刘大蔚辩护律师 周玉忠:这个小刘他是在台湾合法的网站上采购标明是“生存游戏BB枪”这种仿真枪的,他不可能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再有台湾的卖家他发什么货我们也没法进行把握,他发的什么货我们也没有收到,我们始终认为它是一个玩具枪,一个仿真枪。
律师质疑鉴定标准 法院未采纳
辩护律师还提出,目前采用的枪支鉴定标准是行业标准,应用在审判中,合法性不足。
不过,辩护律师的这些意见并未被法庭采纳,法院认为刘大蔚的供述、相关交易记录等证据足以充分证实刘大蔚在明知涉案枪支系从台湾走私入境的情况下,仍然予以购买的事实,另外枪支鉴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最终,福建泉州法院一审判决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二审,维持原判。
儿子监狱服刑 父母坚持申诉
二审宣判后,刘大蔚到了福建漳州监狱服刑,而刘行中夫妇俩则来到福建宁德打工。
每个月,刘行中夫妇俩只请假一天,这一天,一大早他们就会从宁德坐车到福州,再从福州坐车到漳州监狱。每个月,从不间断,他们珍惜着每个月一次的会见机会。
回到宁德,他们掩藏下心中的思念,一边努力工作,一边为刘大蔚申诉。
这是刘行中夫妇俩租住的房子,在这几道木板隔开的小房间里,他们寄出了一份份的申诉材料,也在这里他们收获到了希望。
刘大蔚父亲刘行中:他上午给我打电话,叫我下午到福建高院去一次,我当时心里七上八下的,我也请教原来的律师,原来所有的律师我都问过,我说到底他们叫我去做什么,他们就给我猜测有几种可能,就是你申诉一年多了,他们肯定要给你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