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理性适度充值
上海市消保委近期发布的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使用共享单车须注意理性、适度充值,避免权益受损。
在上海、北京等一些特大城市,相关部门在近段时间以来明确要求共享单车在部分路段禁止停放和骑行,还纷纷出台引导性规范。比如,深圳4月6日发布的《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共享单车投放规模要与全市或区域设施承载能力、市民出行需求以及企业线上线下管理水平相适应。徐道行说,上海多部门接下来一段时间还将推进停车位“电子地图”建设,避免共享单车“泛滥”给周边居民带来困扰。
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和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的全国首个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今年3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孟凯介绍,这一国内首个依托区域协作制订的团体标准包含了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其中,《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明确了客服热线需24小时开通,对用户反馈的信息、投诉能在48小时内有处理结果,投入运营的故障车辆应在48小时内拖离故障现场,押金和预付金退回的时效应不超过7天,企业投放的车辆数与运维人员配比等内容。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宁海认为,共享单车企业应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方面下功夫,不仅要完善和优化操作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复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更要重视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