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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集被取缔后:路变停车场 少数商贩摆摊依旧(2)

2017-05-19 08:29:18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崔成在民权大集上卖了十几年的菜,大集取缔之后一直“游荡”在附近的小区。“城管不让在大街上摆,看见了就撵,所以就和他们打游击,卖一点算一点。”崔成说。

18日上午,56岁的傅女士在民族大街的一个门头房前,坐在马扎上守着三筐樱桃,每路过一个人,她都会吆喝上一句:“樱桃要吗?十块一斤,要的话给便宜。”直到集市快散了,傅女士的三筐樱桃还差不多是满的。

除了傅女士,市场上还有将近十个卖樱桃的小摊,价格都很低,有的甚至卖到15块钱两斤,采访中记者得知,他们都是从民权大集被取缔后转到这边来的小贩,其中大部分是早上从南部山区过来的。

“以前在民权大集上,一个月还能挣上一两千块钱,照这个形势,现在一个月连一千块都挣不上。”傅女士说,民族大街的摊位费比民权大集要贵,按理说要涨价才能挣钱,但是这边人气不旺,降价也不一定能卖完。

傅女士最愁的是没有摊位。“民族大街本来就有固定的摊位和门头房了,民权大集被取缔后,我们找个摊位太难了。”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傅女士跟另两个卖杏的和卖韭菜的老人就挪了两次地方。“我们都没有固定摊位,给买了固定摊位的业主交20块钱,‘蹭’人家的摊位,人家要是不愿意了或者时间到了,就得挪地方。”

城市在进步

大集要转型

据不完全统计,济南现总共有50多处大集,目前离市区较近的大集只剩蓝翔路大集、泺口大集、白马山大集、丁家庄大集、王府集、大辛庄大集等。

“大集是传统农业社会的一种交易方式,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大集的消失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但对于大集取缔后‘回潮’和停车问题,相关部门的管理应该跟上。”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马广海教授称,如果市里特别是交通比较繁忙的地段有大集的话,城市的秩序就很难维持,因此大集难以适合城市化的生活。

马广海教授称,大集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不需要太多的交易设施,只需要把东西一摆就能买卖,集市也基本上满足了市民日常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城市化水平比较低的时候,大集就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就会慢慢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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