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了解到,与学生饮用奶入校须经厦门市统一招标不同,作为饮用奶配餐的面包则是由各校自行决定。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去年3月发布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第七条明确要求,“学校统一为学生、教职工订餐的,应当选择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条件、供餐能力、运输车辆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确保餐食安全。统一订餐的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逐批进行查验,索取有关凭证,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记者联系了思明区两所存在学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问及他们为何订购胜福兴面包,是否对该企业进行过实地考察,学校相关负责人均拒绝回答。
不过,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5月15日给各校的紧急通知指出,涉事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隐患:“一是食品进货台账缺失;二是48小时留样制度未执行”。
据此间媒体报道,当地教育部门已责令学校停止订购胜福兴食品。
本报厦门5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