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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鹅蛋引发不满 男子报假案被依法行政拘留(2)

2017-05-15 16:25:19  东北网    参与评论()人

周某问:“‘私了’怎么办?”

刘某说:“要是‘私了’的话,我家丢了1万元钱。”

周某见刘某说丢了1万元钱,自己心里又没鬼,所以随口说了句:“我也没偷,你可以报警”。

报警电话可不能随意拨打

就这样,刘某拨打了报警电话,自称母亲家的2万元钱被人偷走了。

由于遭窃财物的金额较大,当地派出所无法处理此案,必须交由县公安局刑侦部门进行调查,所以郭永军和同事放下手头工作,驾车1个多小时才赶到现场,却发现这是一件谎报案情的假案。

“我们在询问刘某为何要报假警时,他说,就想通过警察整整偷鹅蛋的收粮商贩,让公安机关替他泄愤。”郭永军无奈地说。

采访中,晚报记者了解到,郭永军所在的刑侦七队,负责5个乡镇刑事案件的侦办,所以每天的工作量都非常大,如果大家都这样谎报案情,浪费社会公共警务资源,势必会对真正需要侦办的案件产生一定的影响。

那么,在法律法规上,对于谎报案情的行为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刘某因谎报案情,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切莫为了一己私欲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鹅蛋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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