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单位:测绘所应为测量不一致负责
据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通过涉诉房产地址仅能查询到面积为44.86平方米的一居室,但以买家李先生提交的不动产登记证号码再进行查询时,显示的房产是面积为28.27平方米的一居室。对于这种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并未作出解释。
对于测绘所的说法,当初出售此房的刘先生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否认,坚称卖给刘先生的房屋面积,是最初购房协议和房产证上的44.86平方米。
“两次测量不统一,是测绘所的责任”,该负责人认为,最初的购房协议和房本上的面积,也都是测量来的数据。如果售房单位有责任,也应该由法院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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