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时代的勤工俭学是值得提倡的,但做溶脂针买卖的女大学生申某却对自己销售的溶脂针的“出身”一问三不知,结果,她卖出去的假溶脂针导致29岁的石小姐一级轻伤,注射部位溃烂发炎,而她自己也因为销售假药罪被判处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今天带大家看看石景山法院10月24日审判的这个案子,同时也提醒爱美的各位仙女,微整形前一定要查清楚资质啊……
1993年出生的申某是山东某大学的在校大学生。10月24日上午,一脸稚气的申某穿着灰色帽衫出现在法庭,其父母也从老家赶到北京旁听此案。
据公诉机关诉称,2014年9月,大学生申某通过微信将一盒“蜜拉贝尔溶脂针”减肥针以1300元的价格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凡某(另案处理),后凡某又通过微信转手以1850元的价格将药品转卖给被害人石女士。在无任何行医资质下,凡某在石景山某快捷酒店房间内对石女士的腹部和腿部进行注射,又收取注射费1400元。之后,石女士被注射部位出现溶脂后皮肤脓肿合并感染现象,经诊断为脂肪溶解坏死,医疗费用已逾10万元,其损伤程度经鉴定属轻伤一级。
经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申某、凡某销售的“蜜拉贝尔溶脂针”为假药。石景山检察院认定,凡某、申某涉嫌销售假药罪,给被害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申某对检方指控表示认可,她表示销售溶脂针就是为了多赚点零用钱,当被问及自己销售的溶脂针的质量、疗效、有无副作用时,申某一脸茫然:“我也是从一家微商买的,不清楚有没有资质。”
申某承认自己在微信上打出的广告词和使用效果图等均为网上抄袭,自己并非“代理商”,也没有“实际使用过”,根本不具备经营资质。得知石女士受伤后,申某来北京找到凡某,两人一同去医院看望了石女士。“父母一直督促我积极解决这事,所以接到警察电话后,他们就陪我去派出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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