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空屋子、烧了房屋,他带着尸体去自首
小倩死了,谢某某将她的尸体通过消防通道搬到他车子的副驾驶座位上,并用棉被盖住。随后,他将小倩银行卡里的余额转至他自己的账户,并搬走了小倩屋子里的电脑、微波炉、电磁炉等家电,还带走了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
最后,他一把火把小倩居住的屋子给烧了。
面对检方所指控的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放火罪,谢某某认为,除了他拿走的一部手机、一枚戒指为小倩所有,其他东西都是他先前买给小倩的,因此并不能算作是盗窃,此外,他解释了纵火的原因,"我想着,她人已经不在了,屋子里有她的被子和衣服,我就想烧了给她陪葬。"对于其犯下的故意杀人罪,谢某某并未作辩解。
离开现场后,谢某某带着小倩的尸体逃至肥东,过程中,他打电话告诉了朋友,他杀了人。在家人及朋友的劝说下,他开车带着小倩的尸体,来到肥东县八斗派出所主动投案。
据谢某某本人及其多名朋友的证言表示,谢某某逃至肥东的本意,是打算带着小倩回老家定远,"我打算带她回老家,然后和她一起死。"
女友要与前夫复婚是他们的分手原因
"被害人为什么执意要与你分手?"谢某某的辩护律师问道。谢某某回答,"因为小倩跟她的前夫又好上了。"
随后,检方出示的证据中,小倩的前夫在证言中表示,他与小倩育有一子,二人离婚已有两年多,期间因照看孩子,时有联系,"大约4-5个月前(从案发时间起算),我和小倩才有了复婚的想法,但也就是最近,她向我坦白,说她另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心里自然觉得不舒服,不过她也答应,会跟那个男友分手,以后不再联系。"
3月7日上午,被害人小倩的多名家属出席庭审。小倩年仅30岁,便死于非命,这让她的家人陷入痛苦,在庭审现场也纷纷表现出情绪激动,对被告人谢某某非常愤怒。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代理律师向被告人提出了64.9万余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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