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河南省盐务管理局于2017年3月21日指派生产技术处、局属盐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有关人员与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存食盐就地封存,停止食盐生产。
同时,对河南省三家生产企业(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都派出工作组,停止食盐生产,封存食盐生产设备,对库存食盐不允许再销售;对发现的已经销售出去的问题食盐,要求各经销单位立即全部下架,并责令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省内外7000吨食盐进行召回,10日内完成。
对另外两家生产企业的盐产品,凡是有客户反映异味问题的,一律马上派人解决,解决方式是:先下架,再检测是不是合格,凡是不合格的一律召回,力争把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三家生产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协工商部门)进行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对三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后,需要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
“臭脚盐”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河南省盐务管理局表示,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由于盐矿在沉积过程中,盐湖中有机物氧化分解中有一部分残留的有机物,分布少量且随机状态,异味源不固定而造成所产少部分食盐时有时无的臭味逸散,虽含量极微(8~30ppm)但仍然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
同时,河南省盐务管理局表示,但因这些有机物成分构成特点,以及它们含量低微,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经过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对样品的感官、白度、粒度,硫酸根、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碘强化剂、砷、铅、总汞、镉、钡、亚铁氰化钾全部四个样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达到合格,两个样品感官指标的异味不合格。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介绍,异味去除问题,三家涉事企业均通过企业技术改造解决。河南省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主要采取吸附法,即卤水通过吸附塔由吸附剂环氧树脂吸除异味物质;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主要采取大分子吸附物絮凝剂(分子量在500万以上)对其吸附沉降分离。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初步采取利用无残留、无杂质引入的食品级化学氧化剂,作为异味源有机酸的脱除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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