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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女子交往承诺给房 房产证却只写上自己名字

2017-05-04 08:20:03  广西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她离婚时只有30多岁,但她却选择了比自己大20岁的男人。当时,男方给了她很多承诺,并说要养她。她也想通过婚姻来改变生活,遂听从男方意见辞掉工作。男方为她租房给她买房,给她生活费,但就是不给她婚姻。如今,他们纠纠缠缠已有10年。10年时间里,他们分分合合,周女士早已看出男方对她不会再有承诺,但因为没有了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她现在还是没有勇气离开。

老人与女子交往承诺给房 房产证却只写上自己名字

资料图

周女士对此无比悔恨,她说,就是因为当初想依赖男方,现在反倒害惨了自己。

1为了稳定的生活

周女士今年48岁,老家在隆安,她总是用“孤苦无依”来形容自己,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担忧和恐惧。

周女士30多岁时,与丈夫感情破裂而离婚,儿子被判给了丈夫。那时,她跟丈夫在隆安经营着一个农庄,离婚后,丈夫在老家给她留了一套房子,但她一个人生活感到百无聊赖,老乡介绍她到南宁一家酒店打工。

周女士从此成为了这家酒店服务部的员工,每天给房间打扫换床单,工作辛苦也很乏味。周女士说,她很想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但自己一个从农村来的打工妇女,如果不是老乡介绍,可能在南宁都找不到工作。每次工作辛苦时,她就想着,如果能找到一个依靠就好了,她就不用这样一个人辛苦奔波。如果是两个人,哪怕辛苦一点,生活也有个盼头。周女士想再婚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周女士38岁时,有个老乡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对方姓蓝,是武鸣人,早年丧偶,年纪比她大20岁。介绍人说蓝先生条件还不错,有退休金,家里建有楼房,有一个儿子早已成家。周女士说,介绍人把蓝先生说得很好,见面后,她也觉得对方不错,大方,容易亲近,对她也很怜香惜玉。当得知周女士离婚的遭遇后,蓝先生对她更是疼爱。“他比我大20岁,我当时想,年龄大点更懂得疼人。他经济条件不错,应该可以给我安稳的生活。”周女士说,离婚之后,她觉得没有颜面跟亲戚朋友来往,几乎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那种被人疼爱的感觉她已经很久都没有感受到了,直到遇到蓝先生。她当时确实很渴望再婚,想有一个安稳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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