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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犯潜伏16年被抓时成亿万富豪 被指有4个女人(图)(3)

2017-05-01 11:23:59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摘自中国经济网

五次抢劫

第五次时同伙落网

他受包庇躲过制裁

石二群实施的第一起抢劫案发生于1998年9月12日。

当晚8点,石二群伙同石新春、陈伟、孙根柱、李得新,携自制火药枪、铁锤至管城区郑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的郑州市城市合作银行管城支行,对在该行郑汴路分理处门口接装营业款的金杯牌防弹运钞车实施抢劫,并朝运钞车挡风玻璃、车门等处开枪,因驾驶员紧急锁住车门,驾车驶离现场,上述被告人抢劫未果后逃离现场。

第一次抢劫失败后,石二群把目标定在了驻马店前进路的一个小的银行网点。

1998年11月21日13时许,石二群又携带自制火药枪至驻马店市西园城市信用社前进路储蓄所进行了第二次抢劫,在打伤数人后,抢走营业款135617元。

过了一年,石二群抢来的钱花光了,于是他再次抢劫。

第三次抢劫是5起抢劫中最成功的一次,也是此前媒体广为报道的12·5银行大劫案,此次石二群团伙抢走了208万元巨款。

1999年12月5日19时许,石二群伙同余全收、石新春、李付利、陈德成经预谋分工、踩点后,携自制火药枪、铁锤至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郑州合作银行中药城分理处,石二群、李付利、陈德成持铁锤砸该分理处营业台玻璃,将保安打伤,将装有2088324.26元营业款的三个款包抢走。

当晚因为银行监控出问题,没有录下现场情况,导致该案侦破困难。

2004年3月19日和2004年3月30日,石二群又伙同多人,携自制火药枪在周口市七一路邮政储蓄所和信阳浉河区信阳市城市信用社进行抢劫作案。在周口市抢劫了取款人赵某、罗某,抢走现金47400元;在信阳抢走陈某取的6000余元,并打伤多人。在信阳市抢劫时,同伙余全收被当场抓获,其随身携带的枪支被公安机关缴获,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此后,余全收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不久李付利被抓获,后被判刑4年,由于余全收和李付利的包庇,石二群躲过了制裁,为避免二人供出自己,在二人服刑期间,石二群每个月都会到监狱给俩人送生活费。

村里一名老人说,“他是心里琢磨事的人,从小就有城府”。

——摘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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