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里屯街拍套路:用明星梦套你钱财)
这名人称王总的男子一直让记者花钱买杂志版面登照片,说更容易被挑中。
公司与被拍摄对象签署的委托制作协议,价格为27900元,用于购买杂志版面。
4月19日,北京三里屯,女摄影师(左边黑色上衣)拍完照,向被拍女子要联系方式
提起三里屯,人们总能和时尚、美女、繁华联想在一起。这里每天聚集着大量时尚的年轻男女,也吸引着众多摄影爱好者。
“美女,可以给你拍张照片吗?”在三里屯广场,每天聚集着几个背着相机的女孩,给过往打扮时尚的女生拍照留下对方电话,接着以招兼职模特为由,一步一步套取费用。
近日,记者暗访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发现,他们拍模特宣传照片收费千元不等;为更好的宣传和展示,须在一本《时尚综情》的杂志上买版面,费用在千元至数万元之间,但杂志并没有刊号;化妆中要求花费数百元做指甲、购买胸贴等,照片要求精修,每张78元;承诺在两年内至少提供10次广告活动,最后可能以近期没有活动,客户没有选上等理由拒绝。
“这些不明真相的20岁左右小姑娘,还以为遇到了星探,实际成了这种灰色产业的目标,他们用层层谈话术配合,制造各种强制性暗中消费。”一名当事人在支付了几万元后,发现可能被骗,要求退款被拒,写出长文在网上揭露此事。
记者初步统计,有相同遭遇的有30多人,涉及金额60余万,最高单笔支出在15万元。有当事人表示,签约一年多,从未正式接到过一次广告活动。
4月28日,记者陪同几名当事人前往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报案。民警告知,现已经按照经侦要求统计报案材料。“目前这件事处于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之间,经侦还在研究是否能立案,可以先去法院起诉。”
被街拍应聘模特被刷12600元
4月初,22岁的张丽刚大学毕业,来北京工作,她第一次外出,是和朋友到三里屯逛街。
“在三里屯广场,一个女孩说要给我街拍,拍完之后要了我的电话,说要把照片寄给我。”张丽回忆,之后一周,她接到不同座机打来的电话,“让我做兼职模特。”
抱着试试的心理,4月4日,张丽根据对方提供的地址,来到百子湾A公司。
“对方说自己是经纪人,说我条件多好多好,要签我做兼职模特。但需要先交1000元,作为宣传照片的制作费,一年之内一定能接活动。”张丽交钱签协议的时候,办公室进来一名男子。
男子自称负责公司活动执行,手里拿着一份面膜广告合同,问她要不要拍,前提是要花钱在杂志上刊登照片。这时办公室再次进来一人,作势要抢走这份广告合同给别人签。
“你要不要签?4月23日拍,当天就能拿到薪酬,最高能有一万八,你花出去的很快就会挣回来。”张丽说,在这种氛围下,自己答应签下这份广告合同,同时表示没带那么多现金,对方说可以刷信用卡,接着拿走自己的信用卡,先后刷走12600元,“他们还说不够,其他的算是帮我垫付了。”
约定拍摄广告的时间临近,对方却迟迟没有通知,张丽多次询问,却被各种理由推脱。直到约定时间的前两天,对方才回复称,由于张丽没有经过培训,不能拍摄这个广告。
“当时签合同时,对方明明说没有培训也可以,现在又反口。”张丽意识到,自己应该是上当了。
要接广告需在公司花钱拍宣传照
根据张丽的描述,4月10日,记者前往三里屯广场,让一名女摄影师街拍后,记者留下了联系电话。
此后几天,有不同号码的电话打来,让记者去面试兼职模特。
4月12日,按照对方通知的地址,记者前往朝阳区百子湾沿海赛洛城一栋三层小楼。A公司一名自称助理的男子将记者带到右侧大厅,墙面电视上循环播放着模特走秀的视频,旁边沙发上坐着几个前来应聘的年轻女孩。
助理拿出表格,让记者填上姓名、身高、职业、演艺经验等,“这是拿给面试经纪人看的。”
10分钟后,记者被带到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内。办公桌前,坐着一位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子,“你叫我yuki就好,不用问我中文名,我平时在外都是用这个英文名。”
对方自称是职业经纪人,兼职歌手,即将参加新一期《中国新歌声》的录制,在其他演艺公司还有副总职位。“我们需要一批便宜的兼职模特,公司可以省钱,你也可以挣零花钱,各取所需。”她说,签约之后,会免费培训,之后就可以接广告活动,保证两年内至少能接到10单广告。
谈话到最后,这名经纪人告诉记者,模特必须要有自己的宣传照片,这样才可以拿给客户看然后接广告。“影楼拍不出广告片的效果,我们是不认的。”经纪人提议支付3500元,拍摄两组照片。
记者假称学生身份,现在没有钱,对方建议,“你可以在我这押个两三百,先把协议签了,你再回去跟父母要钱,可别说是做兼职模特,找点别的幌子,你也知道,老人的思想比较保守顽固。”
圈钱升级让你花大钱买杂志版面
“同意拍摄照片,花个1000元签下协议,你可能想着不行就当是给自己拍了一套写真,其实这只是对方套路圈钱的第一步。”张丽说,后面还有更多招数在等着你。
4月15日,记者以1000元的价格,与对方签下一份“委托制作协议”,并按照约定时间,在公司一层的影棚内,化妆拍摄照片。
影棚内,如记者一般的“签约艺人”有七八个,被分给不同的化妆师。
“你住在哪里,是什么工作?”“收入多少?”化妆师一直与记者闲聊,试图询问工作收入等信息。
化妆完毕,化妆师再次表示,拍摄需要面膜(30元/张)、胸贴(238元)、假指甲(238元)、臀贴(238元),并称,“以后接活动也用得上,公司都是为你们好,提供好产品,为你们省事。”
记者表示拒绝,并称1000元应该包含拍照所有费用时,对方态度变得强硬,“你要用就用,不用咱们就这么拍。”
拍摄结束后,记者离开该公司。据多名当事人介绍,再次前往挑选照片时,对方只提供电子版,并要求支付精修照片的费用,每张需78元,此时会再次花费近千元。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到这里就算结束了。但还有一部分人,被化妆师套取到信息,会被带上二楼与所谓的经理见面,让你再次掏钱。”另一名受害者王颖,同样是在三里屯被街拍后,去面试兼职模特,先后两次,共支付11000元。
“化妆时,化妆师突然说公司老板郝总(女)在我身后观察了半个小时,觉得我条件好要再和我谈。”在郝总办公室内,对方一直夸王颖条件好,要把握住机会。为了更好地宣传和展示,对方提出把王颖的照片刊登在杂志的核心版面。
“说是不同版面的价位不同,交了多少钱,意味着你之后能接到多少钱的广告”,在对方不断劝说下,王颖同意把原先1000元一组的电子照片,改成两页杂志版面,但对方要价27000元。
“我当时说自己没钱,郝总就拿过我手机,一边说着可以开通支付宝蚂蚁借呗,一边就直接给我点开了,付了1万多,说剩下的他们帮我垫付了。”事发之后,再回忆当时,王颖觉得对方的行为有强行的意味,在和其他当事人交流中,她发现,和她一样被点开“蚂蚁借呗”的,并不在少数。
拍摄对象“长得丑没关系,有钱就行”
暗访拍片过程后,另一路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应聘该公司外联摄影师工作,除了要求应聘者是年轻女性外,并没有其他专业性要求。
入职后,记者了解到,该公司规模在100人左右,棚拍摄影师常设2人,化妆师2人,修片师2人,排版师2人,负责在外街拍的外联人员有23人,这些外联人员,分到三里屯、西单、南锣鼓巷、玉渊潭等不同区域,工作时间在下午1点到7点左右,一个场地的人,一个小时会轮换一次。
“你们的工作就是在人流密集地方拍照,我会给你们发手机,手机没有卡,后面贴上标签写上自己名字,只用来留拍的人的联系方式。”外联事务负责人王总介绍,每天必须完成规定的任务量,最少是拍40个人,完成任务后,每天都要上交手机,手机里的号码会被导出,由助理和经纪人打电话。
外联工作为提成制,底薪是3000元,负责人称,拍的照片越多,底薪越高(最高4000元),“模特”同意合作交钱的话,可以拿到3%的提成。“你们业绩好的,高的一个月能拿到上万元。”
“拍照选什么样的人啊?”记者试图询问。其他同事们给出答案,“尽量找女孩,男的出单率低”;“要长得好看,有钱的,你就观察她的衣服和包包是不是名牌。”
“其实长得难看也没关系,有钱就行。”一名同事最后补充道。
警方暂未立案建议去法院起诉
多名当事人认为,该公司以街拍为诱饵,利用年轻女孩的虚荣心,通过各种话术和周密布局设套,其中更涉及多种隐形和强制消费。
4月中旬,张丽、王颖等30多名已经签约的当事人通过贴吧、微博等渠道相识,并抱团维权。初步统计,去年1月至今,这些当事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在60多万,其中最高单笔支付在15万元。
这名支付15万元的当事人认为,自己被对方洗脑了,刊登照片在杂志封面位置,报价78900元,自己同意刊登两期。刷光两张信用卡额度后,再次开通微信贷款,支付了15万元。事后感觉不对劲,她曾要求公司退款,但遭到拒绝。
4月22日,有六名当事人前往朝阳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民警说对方犯罪手段挺高明的,仅从合同上看不出什么破绽。让我们去派出所报案,看人数多的话再考虑能不能立案。”
4月28日,记者陪同几名当事人再次前往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报案。民警告知,现已经按照经侦要求统计报案材料。“目前这件事处于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之间,经侦还在研究是否能立案,可以先去法院起诉。”
“其实人数远不止这些。”王颖说,公司承诺在两年内至少提供10个广告活动,很多人还在观望。“即使拍照后还有培训,对方会各种刁难让你考核不过;即便过了,还会以没有活动,最近档期忙,或者客户没有看上你等理由拒绝。”
4月26日,记者联系到一位当事人李华,2016年1月,她和该公司签约,并支付24000元,一年多过去,对方并未提供过正式的广告活动,李华表示,自己多次催促,对方才通知过两次试拍样片。
“两次一共给了900元报酬,但都没被选上。”李华提供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四月拍摄的样片,是为“58同城”提供职业形象女模特。
记者就此询问“58同城”,相关负责人表示,并没有此次广告活动,同时也并未和A公司合作。
说法
业内人士
兼职模特初入行自拍素颜照即可
一名从事多年兼职模特的业内人士表示,“兼职模特不需要签什么协议,也不需要交什么钱。如果商家有广告找模特,会出通告,模特自己把照片、视频、个人资料发到对方邮箱,商家会挑选后跟模特联系。”
模特大多有自己PPT和资料以及宣传照片,她表示,是因为她们参加过很多的广告拍摄,留有照片后,自己或者经纪人积攒下来做成的。第一次应聘平面模特,需要一个自我介绍的小视频,和全方位的素颜照片,自己用手机就可以拍摄。
“当然,这种广告片也可以拍,一般一组价格在1000元左右,不会再有别的收费。但并不代表客户一定会选你,他们不是想看你的片子有多高大上,而是想看你这个人的形象和感觉,和他们的产品是否符合。”她最后补充道。
中国模特公社文宣毛研告诉记者,正常情况,没有任何人会给出承诺,保证你在两年内能接到多少活,这些都是未知的。
记者发现,该公司用于刊登照片收费的《时尚综情》杂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中,没有刊号信息。
“如果你在《时尚芭莎》这样的,人们所认知的杂志版面上登有照片,对艺人是有影响的;但如果是连刊号都没有的杂志,没有广告客户会认可,也没有理由收取高额费用。”毛研说。
律师
该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诈骗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A公司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支付现金后,公司与当事人约定在《时尚综情》杂志出版。
但《时尚综情》杂志没有“国内统一刊号”,非法期刊是不受政府认可的。若是非法出版物,那么杂志不能够发行,不会广泛地传播,与签订合同所要达到的效果相差甚远。这种情况下,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A公司承诺两年内提供至少10次广告活动,用什么来保障,怎么保障,是广告商选取,公司只是制作方。”他认为,这是在虚假承诺,骗取当事人的信任,这种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刑法》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的特征之一为“钓鱼式合同”,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合同,骗取当事人信任后,继续与其签订合同,以骗取更多财物。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诺给当事人在杂志上刊登照片,当事人一次又一次地支付现金,却没有按照约定为当事人刊登,韩骁表示,这里说的杂志是指正规刊物,因此该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置了自己的财产,其行为构成诈骗。
韩骁认为,A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韩骁建议,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相似情况时,要保持冷静,签约之前要查询一下签订方相关的资质。要保持一定的反诈骗意识;而且,切忌贪便宜,对飞来横财和好处以及特别不熟悉的人所承诺的利益要深思,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要三思而后行。最重要的是克服不良心理,不要不切实际地做“明星梦”,要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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