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53岁的嫌疑人唐某被警方抓获。经审查讯问,唐某对拐骗彤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已被勉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对话嫌疑人
“孩子送不出去也养不住,就送回去了”
民警说,案发当晚唐某将彤彤抱走后,就逃到了后山,并徒步到了勉县定军山镇,将彤彤寄养在其二姐家,随后又辗转到了南郑新集,将孩子寄养在其大姐家。昨日,华商报记者见到了嫌疑人唐某,并和他进行了对话。
华商报:你将彤彤偷抱走,是为了卖呢还是想自己养呢?
唐某:我是想自己养,我儿子今年28岁了,但不听话,根本靠不住。我年龄也大了,就想抱一个小孩自己养,这样以后老了有个依靠。
华商报:你家和彤彤家离那么近,你养她人家能认不出来吗?
唐某:(掩面而泣)一时犯浑,糊涂了。
华商报:你把孩子抱走那5天,她在哪生活呢?
唐某:我先是把孩子抱到勉县定军山镇我二姐家,放了一天;又抱到南郑新集镇我大姐家放了四天。
华商报:你给她们是怎么解释孩子来历的?
唐某:当时我姐就问了,我也实话实说了,就是偷抱人家的。我姐骂我、打我,让我尽快把孩子还回去,我当时也哭了,就求着我姐姐说,“不管咋说,给我帮个忙。”
华商报:最后为啥又把孩子送回去了?
唐某:一方面警方查得严,村里到处是民警,孩子送不出去也养不住,而且我姐姐不停地劝说我,最后我就把孩子送回去了。
华商报:你写那个字条要一万元是怎么回事?
唐某:其实不是想要钱,就是想让家属误以为孩子是我从别人那抱回来的,让民警不要再找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