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门外一处监控显示,嫌疑人李某某首先将箱子藏在ATM机柜台附近,然后拨打了一名摩的的电话。很快,一名摩的司机到了现场。
就这样,不知情的摩托车司机带着嫌疑人李某某来到了附近一家不锈钢铝合金店。
随后,这名摩的司机再次将嫌疑人李某某带回了银行。接下来,已经被打开的款箱让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了疯狂的举动。
在将133万元装进了一个绿色的袋子以及红色袋子后,嫌疑人李某某立即来到了附近的一家ATM机上,并开始向一个银行卡号进行汇款。经核实,汇款对象是她的一名债主。
在汇款完后,嫌疑人李某某提着两个袋子来到一家快递公司,在这她又拨打了另一名债主的电话,并约好在附近一家加油站内进行还债。警方发现,从快递公司到加油站的距离大约在300米左右,而此时李某某提着两个袋子从快递公司走到加油站时,她手上的两个袋子竟然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