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邻居一女孩年幼无知,多次诱骗她到自家观看淫秽视频,并对其进行猥亵,继而实施强暴。11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强奸罪判处万金贵有期徒刑8年。
为老不尊摧残女孩
六旬男子万金贵几年前到顺庆区租房居住。2015年8月,万金贵租住房的楼上搬来了一家房客———一位小女孩和她的父母。由于女孩的父母在市内打工,女孩很多时候一人在家,万金贵不禁打起那个小女孩的主意。此后,万金贵便经常与小女孩接触,从而得知小女孩叫邱小华。
2015年9月的一天下午,万金贵在小区内看到邱小华在独自玩耍后,便让邱小华跟他到家中去看录像。懵懂无知的邱小华便跟着万金贵,来到了他家。万金贵关了门,用手机播放他从网上下载的黄色视频,让邱小华观看。在邱小华观看的过程中,他对其实施了猥亵,并进行强暴。随后万金贵给了邱小华50元。
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2016年3月的一天上午,万金贵瞅准邱小华家中没有其他人的时机,再次把邱小华骗进自己的租住房,向其播放淫秽视频并发生关系后,又给了邱小华60元。
2016年5月7日下午3时许万金贵把邱小华骗进自己的租住房,用手机播放淫秽视频对邱小华进行诱骗,然后对其实施了强暴,并再次给了邱小华50元。
2016年5月15日下午3时许,同小区的居民崔勇发现邱小华在万金贵的租住房门口玩耍了一会儿后,进入了万金贵的房间,而万金贵的房门随后关上了。崔勇感到事情不对劲。过了半个小时后,崔勇见邱小华的父亲回到小区,便说了自己的疑惑。随后,邱小华的父亲敲开万金贵的房门,见邱小华神情不太正常,便报了警。在民警面前,万金贵对自己强暴女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金贵明知被害人邱小华不满14周岁,利用被害人年幼无知,采取金钱引诱和观看淫秽录像增加其好奇心等手段,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奸淫幼女,应当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2017年3月初,该院一审依法判处万金贵有期徒刑8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民警提醒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尽量避免年幼的子女离开家长的陪伴独处,并加强对孩子自我保护的教育,让他们学会拒绝形形色色的诱惑,并懂得在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勇敢说“不”,学会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