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14时16分,网友@禅阿爸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同时@长春交警进行举报。这段视频的内容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边开车边玩手机“填大坑”。
20日上午,长春交警与网友@禅阿爸取得了联系,了解了事情经过。
据@禅阿爸介绍,此事发生在18日下午,当时他从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会处打车到红旗街万达广场,他乘坐的这辆吉AZ1563号出租车的司机玩了一路“填大坑”,开车期间还不时通过语音通话与另一男子交流手里的牌。
随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派朝阳区交警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朝阳区交警大队政秘科民警相斌通过查询车牌号,发现涉事出租车隶属于一家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非常配合,提供了当天驾驶该车的白班司机和夜班司机的手机号码。相斌分别与这两名出租车司机取得联系。当日下午,两人主动来到朝阳区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夜班司机朱某承认了当天开车玩手机“填大坑”的就是自己。他是长春人,今年26岁,已有6年驾龄,开出租车刚4个月。
“我天天在车里坐着,感觉无聊,那天就跟几个朋友玩了一会儿手机游戏。”朱某说,那是他第一次开车时玩手机游戏,也将是最后一次,“相警官跟我讲了交通法规,对我进行了安全驾驶教育,我才知道开车玩手机危害这么大,分散注意力,对自己和乘客,还有其他车辆和行人都存在安全隐患,我以后再也不会在开车时接打电话、玩游戏了。”
相斌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朱某驾车时使用手持电话,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从1日起,长春交警启动长春市区所有监控设备,达到四环路以内全覆盖,对动态、静态所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动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车辆使用假牌,驾驶员开车时吸烟、打电话、发微信、语音聊天、与乘车人打闹、不系安全带以及变灯后在路口滞留、插队、随意并线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车辆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停车、车头不按箭头指定方向停放等。
如果市民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跟交警部门取得联系。长春交警在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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