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起纠纷报复经销商放火
烧毁两辆车被控放火罪受审检方建议判刑三到五年
吴某在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一辆福特汽车时,竟然遭遇对方反悔事先承诺的优惠,而且被要求强行刷卡,并被扣留购车发票和车钥匙,而汽车质量也出现问题……在遭遇种种“磨难”后,吴某忍无可忍,打算给经销商点颜色看看。吴某一怒之下用汽油将经销商停放在路边的汽车点燃,使得两辆汽车被烧毁,这导致吴某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昨天下午,吴某因涉嫌放火罪在丰台法院受审。
购车矛盾引发深夜大火
去年12月11日凌晨3点左右,丰台区杜家坎附近一汽车销售公司门前停放的一辆新车突然着火,火势很快蔓延到旁边的一辆汽车。虽然消防员及时赶到并将大火扑灭,但两辆新车均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了车架子。
消防员对现场进行勘验后,认为这是一起人为纵火。公安机关随即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曾因购车和该公司发生矛盾的吴某。
据了解,吴某购车后便返回了河北老家,在当地警方打电话要求吴某配合调查时,吴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当地刑警大队,痛快地承认了自己在北京放火烧车的行为。
法庭受审控诉车商无良
昨天下午,吴某因涉嫌放火罪在丰台法院受审,他的父亲也专程从河北老家赶来。“我认罪,我是一时冲动,他们做得实在太过分了。”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吴某均不持异议,而对于自己放火烧车的原因,吴某却有一肚子话要说。
在法庭上,吴某向法官讲述了自己坎坷的购车经过。去年8月底,吴某在网上看到北京的这家汽车经销商销售的福特锐界车比市面上便宜6万元,打电话咨询后,对方表示有现车。吴某当天便从河北赶到北京,第二天前往该公司。业务员当时向他表示,整车价格为351761元,销售价格优惠6万元以油卡的方式返还,同时还赠送价值1万元的装饰礼包。
吴某感到价格优惠,当即便和对方签订了合同。但对于合同的内容,吴某自称没有细看。
维权无门决定自行解决
在支付车款后的第二天,业务员带着吴某去4S店提车。其间,对方又先后以出库费、尾款、汽车装饰款等为由,先后让吴某刷卡支付了83000元。“他们把我带到公司的一个小房间里,跟我说今天这钱我‘想给也得给,不想给也得给’,然后就把我的卡拿过去刷卡,并让我输密码。”吴某说,自己被迫交钱后对方才让他离开,但扣下了两把备用钥匙,也没有提供购车发票。
之后,由于无法上牌,吴某又和家人多次来京,对方才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把车钥匙和发票给了吴某。“我越想越生气,也曾打电话报警,也打过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但都说我证据不足。”吴某随即决定自己解决纠纷。
放火前曾犹豫两个小时
去年12月10日下午,吴某决定要放火烧车报复。他先在老家的一个私人加油站灌了两瓶汽油,随后驾车来到北京。路上,吴某在路边的小超市购买了一盒抽纸和一个打火机。次日凌晨1点左右,吴某到达该经销商门前,坐在车里纠结了两个小时后,吴某最终还是决定动手。凌晨3点左右,吴某用汽油将纸巾浸湿,并装进塑料袋,然后将袋子放到车子的左前轮下方,将袋子点燃后,吴某迅速离开了现场。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吴某的家人向车商赔偿了21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检方认为,吴某无法正确处理矛盾,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鉴于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判处其三到五年有期徒刑。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何欣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