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苏雅)由于认为女友小李的姑姑李阿姨阻止女友与自己交往,男子刘某持刀捅向李阿姨的头颈部和胸部,所幸刘某中止了杀人行为,李阿姨仅受轻伤。日前,丰台法院以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2015年,小李在老家认识了22岁的男子刘某,并与刘某一起共同生活。但由于刘某经常殴打小李,小李便提出了分手,并偷偷回到了北京。没想到,刘某也跟着她到了北京,并直接找到了小李的姑姑李阿姨的家中。
2016年1月28日下午,李阿姨从外面回家,走到家门外却发现刘某就等在她家门口。李阿姨进入家中后,刘某紧跟着也走进了其家中。
“我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李阿姨说,当时她直接打电话叫来了侄女小李,让两个年轻人自己解决感情问题。小李和刘某长谈了近三个小时后,两人又来到李阿姨面前。刘某对李阿姨称,小李答应和他复合,但同时,李阿姨看到小李在悄悄冲她摆手。
李阿姨瞬间明白了,侄女并不想真的和刘某继续这份感情,便对小李说:“你要同意就同意,如果不同意就说不同意。”
小李假意要和刘某出门,想借机把刘某推出门外,但没有成功,便直白地表示,不愿意跟刘某走。李阿姨刚刚说了一句“出去,这是我们家”,刘某就持刀划向了李阿姨的脖子,随后,又向李阿姨头部扎了六七下。在抵抗中,李阿姨的左臂被刀子贯穿。
行凶用的刀子平时刘某就随身携带,藏在他的腰带里。为了让刘某放下刀子,小李急忙安抚刘某,让他别再行凶,自己可以和他回老家。于是,刘某威胁李阿姨不许报警,并要求李阿姨给他提供回老家的路费,李阿姨一一照办。
从李阿姨钱包里拿到2000元钱,刘某拨打了120后,便带着小李打了一辆“黑车”回了老家。其间刘某并未强行束缚小李,两人也一起外出游玩、吃饭,但刘某始终半步不离小李左右。
李阿姨被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李阿姨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在逃亡一个多月后,刘某被警方抓获。检察机关以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刘某称,当时他觉得李阿姨就是想阻拦小李和他在一起,于是持刀扎向李阿姨。他只是想扎她几刀,然后带着小李回老家。
经审理,丰台法院认为,刘某持刀捅向被害人颈部、头部等身体要害部位,并多次捅扎,可以明确刘某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鉴于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且能够自动放弃故意杀人行为,系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刘某在中止了持刀杀人的行为后,利用被害人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故法院一审认定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8000元,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阿姨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