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月已三次酒驾被查
2017年2月5日,胡某某在沙坪坝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查获;3月12日,胡某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南岸区被设卡民警查获;4月7日,胡某某又一次酒后驾驶被解放碑大队民警查获,并涉嫌醉酒驾驶。当民警询问胡某某为什么在短时间内频频酒后驾驶时,胡某某的回答让民警大跌眼镜。胡某某称其是做销售的,开车见客户比较方便,见客户又离不开酒,喝了酒不可能每次都请代驾,所以每次都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
更让民警想不到的是,胡某某同车人员更是向民警抱怨,“我们四个都喝了酒,就胡某某喝的最少,他不开哪个开!”完全无视法律规定和自身的安全。
还有一个酒驾被查的
急着去“救”反锁家中的姐姐
4月5日下午4点30分许,驾驶员陈某酒后驾驶小轿车,在行驶至大溪沟时被大礼堂大队民警查获。
据调查,驾驶员陈某家住渝北区,由于当天并没有出门打算,午饭时就喝了一点自己泡的白酒,然后睡了会午觉。没想到觉还没睡醒,陈某就接到了老婆的电话,说家住在平顶山的姐姐把自己反锁在了家中。
因为姐姐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陈某十分担心她出事,侥幸认为睡一觉后酒意就退了,便开车前往平顶山。
当车辆行驶至大溪沟时,大礼堂大队民警见陈某车上没有贴保险标示,便将其拦下进行询问。就在陈某摇下车窗的一瞬间,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后经酒精呼吸测试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民警对驾驶员陈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