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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田朴珺撩汉往事公号被判赔6万 创作者的底线在哪

2017-03-24 09:10:08  寻找中国创客    参与评论()人

记者/曹忆蕾

编辑/张慧敏

寻叔说

大家好,我是寻叔。这是一个人人皆媒体的时代,万众狂欢,只要想,谁都可以成为发声筒。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缺少传统媒体时代的“把关人”角色之后,自媒体在追热点抢头条的路子上一骑绝尘。这不,事儿来了。

今天,淡出公众视线的田朴珺被一篇《田朴珺撩汉往事,世界就这样被野路子的女人抢走》文章又上了头条。原因并不是她的过往又被重写,而是写这篇文章的公号被法院一审判决赔偿6万。

扒田朴珺“撩汉往事”公号被判赔6万,内容创业者的底线在哪里?

虚构年龄、就读成教学院、与万科存在不当关联交易……田朴珺连上王石,明星们的故事早已不新鲜了,被自媒体重新炒上一轮,添油加醋演绎一番,又成了吸睛爆款。

这篇文章登出时,据新榜2016年7月5日统计,短时间内获得了126万阅读量,累计点赞6081次。甚至王思聪还转发、评论“有深度的好文。王石多年经营的完美形象确实是由于这段夕阳红彻底崩塌了。”

因此,文中主角田朴珺认为“兽楼市”的这篇文章构成名誉侵权,上告法院。3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公号拥有者王某删除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田朴珺精神及财产损失6万元。

王某表示不服,还将上诉。

管好自己的内容前先管好身份证

在这场微信公众号与明星的较量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内容创业者注意。

根据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兽楼处”的注册人是王某,但文章作者、发布者是张某。王某在2016年5月将身份证借给了张某注册了“兽楼处”。

但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日益剧增,是重要的信息网络平台,更应该慎重注册、使用和管理。作为“兽楼处”注册人的王某,对该公号具有控制权限,应对发布内容负责,且公众号每日发表内容有限,其完全有能力审核,故王某关于不能审查全部信息内容的抗辩不能成立。

这就提醒了内容创业者别随便外借身份证,如果办了一个公众号,说定哪天就因为内容不实被告上了法庭。

特别是在自媒体平台成了内容创业的温室,平台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也在与日剧增。法院认为微信公众号作为重要信息网络平台,而自媒体人更应该注重注册、使用和管理,这其实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自媒体侵权事件频发

“兽楼市”被判侵权不是首例,并且自媒体被告侵权也不是一例、两例。

自媒体向来追捧内容流量,金钱、政治、性从黄色小报开始就是街头巷尾的切切热议,到了自媒体时代,加上明星八卦、商界一联系,一篇十万加又诞生了。吃瓜群众被惯坏了,看着碗里的热点,想着锅里是不是还有反转篇。

但是内容与事实之间又隔了层纱,缺少了把关人,不少虚假、不实报道也涌现出来。

在此案的审理中,法院认为涉诉的文章中事实缺乏足够证据支持,一些评价性词汇具有明显侮辱性质,对田朴珺人格尊严进行了贬损,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超出了合理的容忍范围,构成名誉侵权。

在行业中,抄袭、洗稿不断,仿佛内容创业者出生便带有原罪。

在公号申请“原创保护功能”前,抄袭蔚然成风。2014年第四季度到2015年第三季度,微信收到公众号投诉超过2.2万件,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便超过1.3万件。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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