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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将耐克气垫门曝光 律师谈要如何维权

2017-03-16 15:00:24  今日头条    参与评论()人

2016年4月,耐克的官微发布了一条消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NBA球星科比布莱恩特,夺冠时所穿的一双耐克篮球鞋复刻版,将限量发售。耐克在中文官网上宣称,这款鞋后跟带有耐克拥有专利的zoom air气垫。

然而,消费者穿上之后,觉得并没有想象中的舒服,反而有点硬。有疑问的消费者割开上述鞋子的鞋后跟,发现并没有气垫。

“耐克”的科比限量款篮球鞋“没气垫”,律师:疑涉虚假广告罪

耐克的客服人员承认这款鞋后跟确实没有气垫,但称只是产品描述失误而已,可以全额退款。

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耐克”的科比限量款篮球鞋“没气垫”,律师:疑涉虚假广告罪

如何立罪?

第1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第2项规定,“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第3项规定,“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应当立案追究。

第4项规定,“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

上面4种不同的情况,只要满足其中一条,就可以按照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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