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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耐克"气垫门" 执法部门连夜赴耐克总部调查(2)

2017-03-16 08:21:5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Peter Zhang:我们没有办法说对部分消费者以另外一个补偿,我们只能说统一的一个补偿。

记者:就是这样了

Peter zhang:对

Peter Zhang还告诉我们,他们已对这款鞋作出了公开召回,并且在当地工商部门做了备案,并通知了各门店。

上海耐克X158直营店工作人员:这个召回通知呢//我们是在徐汇工商局做了这样的一个备案

左侧是有气垫的,右侧没有气垫

左侧是有气垫的,右侧没有气垫

然而,记者不管是在店铺,还是在中文官网上并没有看到召回通知。那么,NIKE是否真的,像他们说的在当地工商部门备案了呢。记者来到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进行求证,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从未接到过耐克公司的备案,或相关情况说明。

郎先生发现虽然耐克中文官网上关于这款鞋的介绍无法打开,然而在美国的英文官网上,关于这款鞋有气垫的介绍依然存在。耐克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1年,消费者发现,在中国销售的“zoom 2011”篮球鞋,前脚掌比美国同款缺少了气垫。消费者据此向工商部门举报NIKE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耐克当时对此的解释也是宣传失误,给出的解决方案同样是全额退款。但北京市工商局经过调查后认为,NIKE公司侵害了中国消费者权益,对其开出了487万元的罚单。

两天后,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再次来到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人员拒绝当面接待,他们会在一周内以邮件形式书面答复消费者的要求。但是,一个月过去了,消费者郎先生并没有接到NIKE任何形式的答复。而消费者与Nike公司的沟通,只能通过售后客服电话进行,而得到的答复都是同样的解决方案。

电话录音耐克售后客服人员: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愿意为您提供全额退款的一个服务//我这边已经是最终的解决方案了,您后续再次来电,还是一样的处理方案。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你这个内部的这种规则根本就无力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你说有(气垫),结果没有,我不管你什么故意过失,你失误不失误,消费者来说,就看没有就构成欺诈,就是个虚假宣传,你在骗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邱宝昌:不是说发生以后,你改了就不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以我在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报备了,就(认为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是对消费者维权的一种搪塞。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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