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醒装修业主应对《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等行业法规中的不少内容心中有数:
1.超预算别妥协:超预算8%需装修公司承担
不少业主遭遇过装修公司低价签合同,但在预算的时候故意漏项、装修过程中增项从而最后结算超支甚至收高价的情况。其实2013年9月家装新规出台,规定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2.货物出门概不退换:卖场先行赔付
在装修卖场购买建材出了问题,卖家总说货物出门不退换。其实,《家居行业经营规范》中明文规定,家居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
3.地板买多了不给退:耗损超5%可向商家索赔
木板长度不可能与所要铺设的房间刚好匹配,如90cm长地板,用了50cm剩下的如无法拼接,就只能扔掉,这称之为损耗。一般来说,铺完剩下的完整地板是可以退的。
据了解,工整的房间地板一般损耗在3%左右,我国《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规定,通常地板铺装损耗量小于铺装面积的5%,特殊房间和特殊铺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在地板铺设中,如果察觉工人浪费严重,地板损耗率超过5%就可向施工方索赔。
4.装修也有保修期:保修2-5年
《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中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