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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县明确红白事操办标准 随礼不得超过200元(2)

2017-01-18 11:00:08  今日头条    参与评论()人

栾川县的红白事操办标准正是基于南沟门村的成功经验,再结合全县人民的实际情况而出台的,公文一下,效果立马有所显现。

该县栾川乡樊营村于2011年进行整体搬迁,虽然搬迁后村民居住分散,大家之间联系少了,但这依然没刹住大操大办红白事之风,为了请来足够多的村民,一些人想出了“预请”的办法。

“预请就是提前请客,比如张三家要办喜事,就先把关系好的李四、王五等人叫来摆上几桌,吃完之后大家帮忙传话。”樊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广振说,村民“预请”少则七八桌,多则二三十桌,在酒店里宴请一桌最少也得花300元,有些村民还要“预请”好几场,导致正事还没办,就已经花了好几万元,听着就让人心疼。

去年12月,该村村民开始回迁,李广振却急了:“按照以前的风俗,搬家还得办事,村里有600多户人,这可咋办?”

李广振得知全县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后,觉得吃了颗定心丸,他赶紧开大会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并出台章程,赶在村民搬进新家前,把章程写在提示牌上,放在24栋楼每个单元的显眼位置。

“大家看到章程都很支持,在已经回迁的100多户中,没有一家大操大办的,大家都是在家做几个菜,请几个亲戚朋友简单吃顿饭,聊聊天。”李广振说。

栾川县的做法被中宣部选为“移风易俗”典型案例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开展的目的就是要扭转社会风气。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让大家觉得不舒服,以后我们要让良好的社会风气进入大家的生活。”栾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柴洪涛说,近几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有威望的人士被召集到一起,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目的是想由他们带头,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就在前几日,有人给孩子办满月酒,沿街大摆宴席,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立马前去调查,让当事人意识到大操大办正被人们所摒弃。”柴洪涛说,新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他们更侧重宣传、引导,让人们意识到从简办红白事是新风尚。

“我们更多希望红白理事会切实发挥作用,把新标准作为原则和纲领,纳入各地的村规民约中,由当地村委会进行监督和处罚。”柴洪涛说。

截至发稿前,记者从栾川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发文明确红白事操办标准的做法,已被中宣部选为“移风易俗”典型案例。

栾川县红白喜事参照标准

(一)红事参照标准

1.用餐标准。正席不超过十菜两汤,白酒、红酒一般每瓶控制在30元之内,最高不超过50元,每桌不超过两瓶;烟一般控制在每盒6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0元,每桌不超过两盒;大力提倡不用烟酒或少用烟酒。宴请仅限于男女双方亲戚,最多不超过20桌,党员领导干部置办酒席数量严格按照县纪委有关文件执行。饭菜价格方面,农村每桌不超过150元,县直单位人员不得超过300元。

2.礼金标准。本村乡亲随礼一般控制在50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0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随礼一般控制在100元之内,最高不超过200元。提倡“清新简约”的人际关系,表达心意不以礼金多少做为衡量标准。

3.待客时间。婚事、满月等喜事一律不得提前设宴待客,当天待客一天;对一些提前庆贺的宾朋一律茶水、糖果、瓜子和家常便饭招待。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一事一天一地进行。

4.庆祝活动。鼓乐队等庆典队伍最多不超过8人,一般不搭建彩拱门,严禁过度燃放鞭炮,造成环境污染,严禁在人员密集地区和交通主干道燃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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