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当时冲突到底是谁的责任,吴荣三和阳辉军都不愿意再提及。不过吴荣三认为,他们已经赔偿了对方两万元,阳辉军父子也不再追究他们的责任,派出所不应该把此案移交到法院,把儿子判了刑。
原所长多次打鸟被阻止
被派出所“公报私仇”?
吴荣三也承认,儿子将对方打伤是不对的,但他认为,他们已经赔偿了两万元钱,也获得了阳辉军的谅解,那么,派出所就不应该在几个月后将案件移交到法院,导致儿子吴耀都因此被判刑。吴荣三认为,这是因为之前派出所所长打鸟时被他阻拦,他认定是原派出所所长公报私仇。
吴荣三家人认为,他们和阳辉军一家已经达成协议,赔偿两万元。但派出所仍将此案移送到司法机关,是因为原所长周志勇也曾来打鸟,被他们阻拦。 那么,为什么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派出所仍把此案移送到司法机关呢?
司法局称刑责无法和解
派出所依法移交案件
永州道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刑事责任是无法庭外和解的。派出所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是正当履职。不过道县白马渡镇原派出所所长因为持枪打鸟一事也已经在接受调查,目前已被免职。
承认打人不对太过激
将注意方法坚持护鸟
道县公安局和林业局也正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维护生态平衡,打鸟者也认识到了错误。
虽然护鸟获刑,但吴荣三一家仍旧表示要坚持爱鸟护鸟的决心。吴荣三表示,以后劝阻打鸟的时候,会更注意方式方法。
30年里坚持爱鸟护鸟,确实难能可贵,我们也要给吴荣三一家点赞,希望他们今后能坚持护鸟,也希望更多人能加入到他们的行列里,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保护鸟类资源。
经视大调查评论员观点
声名在外的护鸟志愿者,因为和打鸟的人发生纠纷而被判刑,看到这样的新闻,不少人恐怕难免头脑一热,心生不平。纠纷双方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于是也就不难想象:三十多年无私护鸟,功德无量值得点赞;而持枪猎鸟的父子,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则显得蛮横无理。其实,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暂且抛开情绪的影响,来看一看事情的本质。一码归一码,三代人坚持民间护鸟,其情当然可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护鸟的爱心行动中,有权利对猎鸟的人动武。一个正义的出发点,并不代表一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正义的。法治要成为一种信仰,首先就在于我们要尊重法律的刚性。当然,话说回来,打人者应该法办,那持枪打鸟的,包括这个案子中其它所有不合法的行为,都一样应该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