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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将男婴1.5万元卖掉 嫌价低索回后再以5万卖出

2017-01-10 10:05:40  温州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出生仅三天男婴1.5万元卖掉嫌价低购回后再以5万元卖出)

晚报讯常言道:“虎毒不食子”。而河南籍的陈某因离婚后怀着孩子,担心不是现男友亲生,害怕不受男友待见。在儿子出生仅三天便将其卖出,后得知“市场价”后,又想方设法将其索回,以5万元再度将其卖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陈某因卖儿与男友分赃不均,吵架暴露案情。近日,苍南警方破获了这起系列拐卖儿童案,陈某、林某、黄某和三名中间人以及两对购婴的夫妇等10名犯罪嫌疑人均落网。

去年10月15日下午6时许,苍南人黄某报警称,因琐事与女友发生争吵,随后被其咬伤手指。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在灵溪镇某宾馆内依法传唤了其女友陈某。当问及为何咬伤黄某手指时,陈某吞吞吐吐,言辞闪烁,言语间提及是“在婴儿的问题上分钱的关系”。陈某的只言片语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从而破获了这起系列拐卖儿童案。

原来,前年9月,今年35岁的陈某与苍南男子在网络上相识、相恋。而此时的陈某已经离异,并怀了4个多月的孩子。前年10月,陈某与黄某同居。去年4月7日下午,陈某在苍南某医院产下一子。

产下男婴的第二天,陈某便随口和医院保洁员表达了自己想要卖婴的想法。保洁员透露,此前在该医院药房工作的朋友林某就曾向自己打听是否有婴儿可以抱养的情况,当即向陈某表示可以帮忙问问。次日上午,林某就上门找陈某“洽谈”,双方决定以1.5万元成交。而这名婴儿被林某以8.28万元转手卖给了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妻。陈某出院后回到暂住处,黄某见不到产下的孩子,便询问了陈某。陈某表示男婴已经以1.5万元卖掉。一听这个消息,黄某发起了脾气,责怪陈某售价“太低”。黄某表示,据他了解,一名男婴的“市场价”至少要七八万元。他便要求陈某将男婴索回,再度高价卖出。陈某要求林某归还男婴遭到了拒绝。几经考虑,陈某和黄某商定,令黄某以婴儿父亲的名义出面讨回婴儿。

去年4月13日晚,黄某以如不归还就将此事抖出去威胁林某归还婴儿。经商定,两人以2.1万元将婴儿赎回。此后,陈某和黄某又通过朋友以5万元将男婴转卖给平阳一对夫妇。得手后,两人却因分赃起了争执。黄某觉得陈某平时没工作,吃住等开支都是自己的,自己应该多分,便扣下了3万。而陈某则认为婴儿是自己生的,功劳最大。为此,双方大打出手,陈某在慌乱间将男友手指咬伤。陈某落网后,明确表示,无力且不愿抚养该名婴儿。目前,该名婴儿暂时安置在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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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嘉善一对小情侣却以没稳定工作、养不起孩子为由,在网上叫卖孩子

奇葩的是,在用亲生女儿换来2万元钱后,他们竟转手就花2000元买了只宠物猫。

钱报记者从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还不是他们第一次卖孩子,之前这个90后未婚妈妈还私下非法卖过一个女儿。

近日,这名枉为人母的女子被嘉善法院判刑,而孩子爸爸也被嘉善检察院追诉获刑。

父母反对未婚生子

小情侣竟把亲生女儿卖了

丁某,1990年生,今年26岁,嘉善人。

她的男友贾某比她大一岁,也是嘉善人,两人自2009年相恋后生活在一起。

不过,两人都没稳定工作,贾某又有盗窃前科,双方父母一直不同意两人交往,所以他们也一直没登记结婚。

2013年6月左右,丁某怀胎快十个月了。

孩子即将出世,可这对小情侣竟连住院生孩子的钱都没,更别说抚养孩子的钱了。因为双方父母也都反对这桩婚事,他们也不能向家里开口。

两人想到,社会上有些膝下无子的人愿意花钱买孩子,他们竟萌生一个荒唐的想法:把孩子生下来卖了。

于是,他们在一些专门收养孩子的论坛、QQ群发布信息,声称有位即将临盆的年轻产妇,没能力抚养孩子,寻找买家。

很快,有买家联系他们。他们对比后,找了个出价高的江苏徐州的买家,双方在QQ上以2万元的价格谈妥。

过了预产期后,在买家安排下,丁某在山东的一家私立医院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儿。

没坐月子,拿到2万元钱后,丁某就和贾某回了嘉善。

庭上检察官问两万元去向

回答称花2000元买了宠物猫

近年来,公安部一直在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这个原本私下的交易,被公安部门发现了。

这桩拐卖儿童案浮出水面。

在法庭上,未婚妈妈丁某竟无悔意,“我们也是逼不得已,都没稳定工作,只能将孩子送给好人家抚养,这是为了孩子好。”

而孩子爸爸贾某也狡辩称,“我们养不起,而且是将自己的孩子送人,2万元是对方给我们的营养费而已。”

检察官问,“2万元都花在哪里了?”

贾某称,“吃用开销上了,还花了2000元给她(丁某)买了只宠物猫。”

这一回答让人大跌眼镜,自己亲生女儿没钱养,竟然有钱养只宠物猫?

丁某说,当时正好看到网上有人卖宠物猫,她很喜欢,手边有了钱就买了。

“这是给她的心理安慰,让她有个寄托。”贾某回答称。

这个未婚妈妈竟然

还卖过一个亲生女儿

事实上,检察官深入了解发现,这其实是丁某的第二胎,而她第一胎也是个女儿,竟然也被她卖掉了。

第一个女儿出生是在2012年4月,当时丁某正好和贾某闹矛盾,耍脾气的她背着男友,自己私下找了买家,即将临盆时去河南生下了孩子。

据她交代,河南买家给了她1万元,但包车费花去了3000元。

检察官告诉记者,这对小情侣分分合合多次,感情也不太稳定,在无稳定工作、明知自己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时隔一年,又生孩子,竟又将孩子卖掉,性质实在恶劣。从交流上来看,这个未婚妈妈的亲情观念淡薄。

经嘉善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嘉善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5年;而贾某全程参与卖第二个孩子的全过程,据此,检察院对其追诉。

近日,贾某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记者了解到,贾某不服判决,正在上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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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关键词:卖孩子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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