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父母离异多年,父亲拒绝来医院看望
小燕说,她老家在肥西,父母离异多年,母亲去了外地,现在只能联系上其父亲。
在医院内,记者联系上了小燕的父亲,其父亲在电话上对此事非常反感,一再声称他绝不会到医院来看望。“你们找孩子父亲去,我要走法律程序。我就是到死,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事。”
其父亲称,他和妻子离婚后,小燕跟他一起生活,但之后生意上遭遇失败,被迫出去打工,因无暇照顾小燕,他曾找到前妻协商,将小燕转给对方照看,每个月会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在这期间,小燕也常到爷爷、奶奶家生活。
其父亲说,他从外地打工回来后,小燕已上初中,他曾给小燕找了一家封闭式中学,希望孩子能在学校得到好的教育,但不曾想孩子不爱学习,“整天混迹酒吧和夜总会,为了这事将她锁在家中多次,但根本锁不住人。”小燕的父亲称,小燕在医院的费用他可以支付,但婴儿所需的部分他不会过问,“这得找婴儿的父亲。”
律师观点
父亲应负监护责任助女儿渡难关
对此,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付磊律师认为,法律界定,年满14周岁的公民具有自主与别人发生性关系的能力,“小燕已经满14周岁,男朋友与其发生性关系,从目前来看,双方属于自愿,因此对方不受法律的限制,但对当事人来说更多的是道德上的谴责。”
付律师说,作为小燕的法定监护人,其父亲对未成年的小燕负有监护责任,“孩子为什么会走上这条歧路,父亲很难推卸自己的责任。”对于小燕现在遇到的困境,其父亲应该帮扶女儿渡过难关。
对于出生的婴儿,付律师认为,小燕现在自己尚未成年,且不具备抚养能力,“婴儿是无辜的,为此,小燕可以向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以及妇联寻求帮助,婴儿可以申请送往福利院,这样才能给作为妈妈的小燕提供成长的时间和空间。”
“看到这条消息,每个人都会觉得沉重。”付律师说,此事也说明社会对未成年人关爱不够,尤其是离异父母如何培养孩子,需要更多人引起重视。